在市规划委的领导下,按照本局职责和工作分工,依法负责密云县行政区域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1、负责组织本区域城市规划建设问题的研究,参与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协调城市规划与相关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年度规划实施的衔接工作。
2、参与起草本市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
3、负责本区域内建设项目(中央、在京部队重大工程和机要工程除外)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等技术服务;参与组织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城市设计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管理工作。
4、负责对本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和工作分工,依法对本区域内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6、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7、负责本区域测量标志和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域的地名规划和地名命名和更名及建筑物名称核准等管理工作。
9、负责本区域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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